微信上认识的,用支付宝给他转了四千多,可是

您在使用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,需要确保这些电子数据是依法收集的,并且内容完整、真实未篡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电子数据作为证据,需经法院查证属实。因此,您应确保电子数据的时间戳、原始存储位置等信息完整,且能清晰反映转账行为和双方沟通内容,以便法院在审理时确认其真实性和关联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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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保护自己的权益,您应:1. 保留所有与对方的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,作为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;2. 在进行网络交易时,尽量要求对方提供真实身份信息,并核实其身份;3. 若发现被骗或权益受损,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如报案、起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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